男女主角分别是萧凌林溪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寒门妖孽萧凌林溪结局+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连营候鼓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凌啊,你不要忘了,我是你三叔,我们是一家人啊,你忍心三叔的面子掉地上?”萧山川冷着脸问。“三叔,我真没钱了,拿什么借给你?”萧凌走到侧室,掂出一只死兔子,举得高高的:“三叔把只兔子拿回去,炖了给弟弟妹妹补补身体。”他接了兔子,还不死心:“你当真不借钱给三叔?”“改天吧。”萧凌不冷不热回他一句。看看诡计无法得逞,他只好掂着兔子回家,把情况告诉了媳妇。媳妇骂他无能,这么大一个人连一个孩子也哄不住,一文钱也没借到手。猪都比你聪明一千倍!他挨了骂,也不还口,讪笑着说好歹骗一只兔子,也算没白跑。“一只兔子你就满足了?看你出息的!”媳妇喷他的时候,唾沫星子喷他一脸。他顺手抹了一把,笑得极其不自然,心里也恨萧凌:都是丧门星惹来的祸,有机会一定要...
“三叔,我真没钱了,拿什么借给你?”
萧凌走到侧室,掂出一只死兔子,举得高高的:“三叔把只兔子拿回去,炖了给弟弟妹妹补补身体。”
他接了兔子,还不死心:“你当真不借钱给三叔?”
“改天吧。”萧凌不冷不热回他一句。
看看诡计无法得逞,他只好掂着兔子回家,把情况告诉了媳妇。
媳妇骂他无能,这么大一个人连一个孩子也哄不住,一文钱也没借到手。
猪都比你聪明一千倍!
他挨了骂,也不还口,讪笑着说好歹骗一只兔子,也算没白跑。
“一只兔子你就满足了?看你出息的!”媳妇喷他的时候,唾沫星子喷他一脸。
他顺手抹了一把,笑得极其不自然,心里也恨萧凌:都是丧门星惹来的祸,有机会一定要让他见识一下高低深浅。
萧凌不借他钱,是到手的钱全买成粮食和蔬菜,手里真没钱了。
打猎用的弩却是用他的弓改造的,他还是有点作用的,所以萧凌就送他一只兔子。
结果,送东西还送出麻烦来,小肚鸡肠的他还是恨上了萧凌。
徐秀梅和林溪问刚才来的两个人是谁,为何要借钱?难道他们不知道咱们没钱吗?
萧凌告诉她们,前者是大伯,后者是三叔,父亲的亲兄弟。
就是这两个人,上午的时候,自己向他们借米,他们一粒米也不借,绝情得很,冷酷得很。
到了晚上,听说自己打猎赚钱了,又不要脸地跑来借钱。不要说自己没钱,就是有钱,也不会借给他们。
他们有初一,自己就有十五,有来无往,非礼也。
二人与萧凌同仇敌忾,数落二人的不是,叮嘱萧凌一定看好自己的钱袋子,不要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。
聊了很久,徐秀梅打起哈欠。
萧凌抱出一床被褥,走进西边的房间铺好床,让她休息。
她睡了,林溪却一脸尴尬。
今天是她出嫁第一天,按规定,萧凌就是她的夫君,二人要睡一张床,枕一个枕头的。
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,用脚趾思考也知道。
人生第一次啊!
她的小心脏犹如鹿撞,扑通扑通跳不停,小脸发烧,能烧熟鸡蛋那种。
当萧凌铺好东边房间的床铺,叫她上床休息时,她不是走进房间,而是想撒腿逃走。
二人今天认识,今天就结婚,没有任何感情基础。
草率地把自己交给陌生男人,林溪的内心是拒绝的,狂呼不要不要。
她也知道,没有萧凌出手,今天她就被黑白无常带走了。萧凌是她的救命恩人,她感激他,想报答他,但要她付出身体的代价,她觉得又不值。
她低着头,鬼使神差地被萧凌推进房间。
看到铺得平整的床,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萧凌看到她表情万千,瞬息万变,猜到她抗拒什么,直率告诉她:“你放心,我是读书人,不是乘人之危的登徒子。”
“虽然你娘把你嫁给我了,我也不强迫你做你不想做的事。”
“我们需要时间来培养感情,当水到渠成那天,我们再圆房。”
林溪内心狂呼:不要,不要,一辈子也不要圆房。我嫁给你是明珠暗投,换作以前,一千个你,一万个你加在一起,也不配看我一眼。
“你今天晚上不许碰我。”林溪红着脸说,“碰我就是禽兽。”
萧凌淡定地说:“好,我不碰你。”
其实,萧凌真没看上她,对她也有一种抗拒心理。此时的她面黄肌瘦,要姿色没姿色,要长相没长相,不比黄脸婆强多少。
作为一名穿越者,影视中见过的明星何止上百,见过的网红成千上万,哪一个不是姿色出众,惊为天人?
她们就是天上的星,林溪就是地上的一根葱,连白菜都不是,白菜还水灵灵的。
“天晚了,睡觉吧,明天还有事要做。”萧凌说了一声,上了床,和衣而卧。
床上有两个被子,萧凌一个,林溪一个,二人互不侵犯。
万般无奈下,林溪只好脱掉鞋,吹灭灯,也没脱衣服,直接钻进被窝,在黑暗中睁大眼睛,心中无比忐忑。
她担心睡到半夜,萧凌忍不住非礼她。
按徐妈的安排,她已是他的妻子,夫妻间发生什么事,不是很正常吗?不发生事才是不正常的。
那时候,她是接受他,还是拒绝他?
唉,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啊!好怀念以前的日子。
就这样胡思乱想很久,她也困了,不知不觉中睡着了。
第二天蒙蒙亮,萧凌还没醒,林溪先醒了。
整个夜晚,她都在做噩梦,梦到被萧凌压在身下,强行夺走清白,到处诉苦却无人相信,还有人嘲笑她不遵守妇道。
被夫君非礼不理所当然的嘛。这还值得一说?
当她醒过来,发现还穿着衣服,而不是像梦中被脱光,心中长出一口气。
同时也微微失望,本姑娘送到你床上,你都没下手,禽兽不如啊!
过了一会儿,萧凌也醒了,拥着被子坐起来,在黑暗中摸索一会儿,摸到林溪的胳膊,萧凌赶忙缩回手。
之后,他越过她的身体,摸到桌子上的火折子,吹出火,点燃了青油灯。
点灯的时候,萧凌的身体倾斜着,不小心压在她的身体上。
林溪先是瞪大眼睛,感觉一种陌生的气息包围了她,内心有种奇异的感觉。
吓得她赶紧闭上眼睛,假装睡着。
灯亮了,萧凌小心翼翼起来,尽量不惊动她,好让她多睡一会儿。
穿好衣服,萧凌走出房间,走进灶房,升火做饭。
这时,林溪的内心充满着失落感,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感,两种感情因素交织成网,将她牢牢网在其中。
与男人睡觉,原来是这种样子。
哎呀,羞死了,怎么产生这种感觉?
女人都是鸡蛋,外表强硬,里面柔软,内心很黄。
大概是萧凌做饭的声音惊动了徐秀梅,她也起床了,让萧凌歇着,她来做饭。
萧凌客气地说:“闲着也没事,我来做吧。”
二人烧火的烧火,切菜的切菜,一起做起饭来。
林溪也凑过来要做饭,萧凌让她切萝卜。结果,她切得长的长,短的短,粗的粗,细的细,像干柴堆,刀功一点也不好。
炒菜时,也是她炒的。
菜做熟,端到桌子上,萧凌只吃一口萝卜,咸得发苦发涩,简直难以下咽,赶忙捂住嘴,跑到院子里吐出来。
接着,徐秀梅尝了一口,受不了那种滋味,跟着也跑出来。
林溪一脸无辜,自己做的菜有那么难吃吗?她夹起一块尝了尝,哪知道她自己也受不了,第三个跑到院子里吐起来。
里正正气昂然说:“你不用给我灌迷魂汤,我调查清楚了,你与佘冬雪有苟且之事。全村人都在疯传,难道大家也是诬陷你?”
萧凌心思电转:佘冬雪?苟且之事?都哪儿和哪啊!我以前没有接触过她,只昨天帮她修房子,怎么就成了我们有一腿?
“何叔,你听我说......”萧凌想把昨天发生的事讲给他听。
结果,他不听劝,怒道:“好歹你也结过婚,不疼自己媳妇儿,却把钱送给小寡妇,你对得起良心吗?”
“对得起萧家列祖列宗吗?”
萧凌分辩道:“何叔,肯定有误会。我与冬雪嫂子是清白的,我只帮她修房顶,吃她一顿晚饭,其他的事真没干!”
“听听听,晚饭都吃了,后面还发生些啥事?大家心里都清楚!”里正理直气壮说。
萧凌说:“吃顿饭也吃出问题?我往哪说理去!”
里正说:“她可是寡妇,你一个男人,不该避嫌吗?”
“帮她修房子,我怎么避嫌?”萧凌说,“我们是正大光明的,不怕调查,还请何叔再仔细调查下,还我清白!”
“清白,你有清白?”里正怒容满面,“亏我瞎了眼,还想帮你一把。现在看来,你不配!”
“你伤害了小寨村人的心,影响太恶劣,必须将你浸猪笼,还我们村子的清誉!”
说到最后,他龇牙咧嘴的,十分痛心。
本来是一个打虎英雄,前途无量,现在栽倒在女人怀里,变成一个比老虎还恶劣的存在,必须惩罚他。不然,村民们会看不起他这个村长的。
说完话,他一挥手,命令十几个棒小伙冲上去,要对萧凌动手。
萧凌精通国术,岂能让他们占便宜?只三脚两手就打倒几个人,然后对里正说:
“如果我做错了,不用你们赶,我自己会消失。如果我没错,你们将我浸猪笼,就是草菅人命,做下伤天害理之事。”
“希望何叔三思!”
萧凌动手打败几个人,气得里正手脚都是抖的,恶声恶气道:“你还敢还手?真是岂有此理!简直翻了天!”
这时,林溪冲出来,拦在萧凌面前,对里正说:“大叔,我是萧凌的女人,我最有话语权。我作证,萧凌天天晚上在家陪着我,没有夜不归宿的情况。”
她这一说,里正犹豫了。毕竟,他也没有亲眼看到萧凌从佘冬雪的房间出来,也只是听村民们这样讲。
如果他非要将萧凌浸猪笼,杀死了萧凌,事实却不是这样,那他就犯了天大的罪。
他不允许他做出这样的事情来。
正在他犹豫的时候,门外响起一个宏亮的声音:“她是萧凌的女人,当然会偏袒萧凌,她的话不能当证据!”
萧凌看向门口,发现来的人竟然是大伯萧山峰!
自己出事,他不帮自己,还帮外人,盼着自己被浸猪笼,可见他的心都是黑的!
萧山峰走到里正身边,对里正凛然说:“我作证,有人亲眼看到萧凌与小寡妇卿卿我我,还抱在一起。”
“他对不起萧家祖宗,萧家将他除名了。从现在起,他不再是萧家人,也不是我们小寨村的人。”
“请里正仗义执法,将此逆子浸猪笼,以正村子的风气!”
听到大伯如此说法,萧凌很生气,他几次向自己借钱,自己都没给他,他不恨自己才怪。
只是萧凌没想到,他恨自己入骨啊,欲除自己为快。
人心一旦歪了,竟会如此无人性!无论从哪个角度讲,自己都是他侄子。他却盼自己死,虎毒还不食子,他做下天理难容之事!
既然撕破了脸,萧凌也不再给他面子,坦诚直率地对所有人说:“他曾两次向我借钱,我都没借给他,所以他恨我。别看他是我大伯,他比仇人还仇视我。”
“如果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,你们也相信,那我无话可说。”
老底儿被无情揭露,萧山峰气得满脸通红,指着萧凌,哆嗦着嘴皮子说:“逆子,你的钱哪里去了?还不是给了小寡妇!”
“你自己也承认无话可说,大家还等什么?冲上去,绑了他,浸猪笼!”
几个小伙子又向上冲,围住萧凌,要动手。
这次萧凌仍然反抗,还在为自己辩解:“有人亲眼看到我与佘冬雪有一腿,这个人是谁?你们找出来,我当面跟他对质!”
萧山峰气呼呼说:“你是想狡辩?还是想打击报复?可惜你想错了,我们不给你这样的机会!”
萧凌又说:“为何不把佘冬雪也请来,大家当面对质?你们没有问过当事人,就稀里糊涂动了手,你们才是吃人不吐骨的老虎!”
里正觉得萧凌这几句话的份量很足,他确实没有问过佘冬雪,萧凌也没有承认,草率做出鲁莽的浸猪笼,万一错了,后果不堪设想啊!
他就让一个小伙子去找佘冬雪。
一会儿,佘冬雪来了,她一到,满院子都是香的。当她看到满院子的人,个个虎视眈眈的,恨不得扑上来嘶咬她一嘴。
她担心地问里正:“找我有事?”
里正问:“你坦白给我讲,你与萧凌有没有关系?”
“我不知道你说的关系指的是什么。”佘冬雪虽然嘴上不承认,心里还是明白了,他说的关系指的是什么。
寡妇门前事非多,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!
里正问:“你到底与他发生关系没有?”
佘冬雪说:“我家房顶漏水,我请他修房顶,做顿饭给他吃,以表达我的谢意。除此之外,我们是清白的。”
里正问:“那村子里为何到处在传你俩有一腿?”
佘冬雪斜眼瞧他一眼,委屈万分说:“村子里关于我的谣言还少了吗?自从孩的爹走后,我一个女人拉扯孩子过日子,啥事都自己干,容易么我?”
“你们......”她怒指如枪,指着院子里所有人,“你们没有帮过我一次,却在背后说我无数坏话。”
“我现在不嫁,是想给他爹留个香火。如果没有孩子,我早就走了,谁愿意留在这乌烟瘴气的地方?”
“你们这些人,听说风就是雨,不调查就污人清白,这就是你们所谓的道理,所谓的正义?”
“我呸!”
萧山峰的脸像变色龙,一会儿青,一会白,听到最后,他粗鲁打断了她的话,对里正说:“千万不要相信她的话,小偷从来不承认是小偷。”
“作为一个女人,偷了男人,还会承认?不要给她说话的机会,赶快将她一起浸猪笼!”
里正还在犹豫,觉得她的话也有道理。
五年前,萧凌的父亲在边关当兵,一次战役后失踪,朝廷以为他死了,给点抚恤金打发了事。
母亲不相信父亲失踪,自告奋勇去找他,也是一去不回。
五年后,萧凌十六岁,身材长高,相貌英俊,成大小伙了,衣服都变小了,不能穿了。
他不会种地,粮食打得少,交完税,余粮只够他吃半年。
这年冬天,天气极冷,萧凌生了病,竟然一命乌呼,才给现在的萧凌一个魂穿的机会。
在一次秘密任务中,为救战友,萧凌扑向一枚即将爆炸的手榴弹,才穿越到这里。
历史上没有这个魏国,一些发明和历史人物消失得无影无踪,很可能是来到某个平行时空吧。
既来之,则安之。
萧凌心中劝自己,凭着拥有21世纪的知识和技能,超越这个时代数千年,怎么也不会病饿而死。
相反的是,还要越过越好,将来呼风唤雨也有可能。
但是眼前的母女身份不明,萧凌不想收留她们。
中年妇女无视萧凌脸上的表情,继续说道:“我们不白吃你的饭,我们会洗衣,会做饭,还会纺布,会生孩子,不会拖累你的。”
萧凌现在养自己都困难,何况再加两张嘴?摇头拒绝了,来历不明的人,留下就是麻烦。
中年妇女急眼了,指着少女说:“你也不小了,该结婚了,我女儿送给你当媳妇,不要你的彩礼。”
萧凌再三看看少女,面黄肌瘦的,没多少姿色啊。
有姿色也不会流落街头,早被别人抢走了。
“我是个穷光蛋啊。”萧凌还是不想收留她们。
中年妇女不介意地说:“我们家乡遭了难,你们这里没灾,困难是暂时的,地里的粮食收了,就有饭吃了。”
少女不满意母亲的态度,似乎她嫁不出去,非要赖给萧凌不行,就拖长声音叫了一句:“妈——”
“你不要说话,一切由我来作主。”中年妇女说,“两个破碎的家庭合成一下,就是一个完美的家庭。”
萧凌反问:“你不介意我是穷光蛋?”
“穷是暂时的,你将来会出人头地的。”中年妇女见多识广,一眼相中萧凌出尘的气质。
这样的人怎会久居他人之下?
再说,不把女儿嫁给萧凌,不留下来,二人随时会冻饿而死。
乞讨?现在的人现实着呢,一粒米也讨不来。不像萧凌,大方地把家中的米给她们吃。
萧再仔细考虑一下,留下她们有利也有弊。长久地看,利大于弊。毕竟自己也是要娶媳妇的。
三碗米饭换个媳妇,这生意划算,就决定留下她们。
自己虽然穷,可自己会打猎,会采药,还会医术,一个男人比一个女人更容易生存。
这对母女的条件虽然不好,特别是少女,姿色平平的,萧凌也没看上她,没有强行娶她的意思。
只是想着帮她们一把,等赚到钱了,她们想走,再送走她们。
她真心想嫁给自己,将来的事,将来再说。
萧凌问她们叫什么名字,总不能结婚了,连老婆的名字也不知道吧?
母女二人告诉萧凌,母亲叫徐秀梅,女儿叫林溪,今年十六岁,家在南方的卫国。
卫国刚被灭国,皇室遭到屠杀,百姓流离失所,逃难的特别多。
关于这点,萧凌也没有往深处想,信以为真。
萧凌告诉她们:“既然你们看得起我,我就不会让你们过苦日子。只要我还有一口饭吃,就不会让你们饿着。”
“我会努力种地,努力赚钱,努力养家,承担起夫君的责任。”
少女林溪羞答答地垂着眼睑,不敢看萧凌的眼睛,心里不住腹诽:婚姻大事,就这样草率决定了?
父亲若是活着,知道自己的婚姻被徐妈妈如此糊涂安排,肯定会惩罚她的。
萧凌陪她们聊会儿天,了解些她们的基本情况,就让她们在家先休息。
现在重要的是先借点米,现在不是一口之家,而是三口啊。
父母虽然失踪,萧凌记忆中还有伯父和三叔,他们会眼睁睁看着自己饿死?
萧凌先敲响大伯家的大门。
伯父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,正坐在小方桌边上,桌上放着一壶酒,一碟花生米,喝得有滋有味,脸庞红彤彤的。
萧凌的到来,让他手足无措,想把酒藏起来已经来不及了,他皱皱八字眉,只得邀请萧凌坐下来。
问萧凌有什么事。
萧凌说无米下锅,来借米的。家中来了两个女人,年轻的嫁给自己当媳妇。
最近几年,大伯知道萧凌生活拮据,他也想帮萧凌一把,掐手指仔细算算,一旦帮萧凌,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,而是长年累月地帮。
这就是沉重的负担。
因此上,一狠心,他就不帮了,任萧凌自生自灭。
“来历不明的人不能收留,收下就是麻烦。”大伯说。
萧凌心中不快,他是父亲的亲兄弟,连点米也不借,还说风凉话,太冷酷,太无情了啊。
“我不借多,二十斤就行。”萧凌说。
伯父的目光心虚地下垂,不与萧凌的目光相接,怕被萧凌看破心事:“不要说二十斤,一粒米也没有。”
“......”
萧凌愤怒了。一粒粮食也不借,这哪里是大伯,路人也比他强。
萧凌抑制着愤怒问:“伯父当真不拉我一把?”
“你不小了,十六岁了,该学会靠自己了,不要事事靠伯父,伯父也无能为力啊。”说着,他给自己倒杯酒,滋润地一口闷。
萧凌的心凉透了,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。
生气地站起来,一句话也不说,径直离开大伯家。
他不帮自己,还有三叔啊!
到了三叔家,三叔正在院子中砍柴,三婶坐在门口纳鞋底,两个年幼的堂弟在院子里玩得不亦乐呼。
“凌来了?”三叔抬头看一眼,见萧凌的脸色不太好,问发生什么事了。
“天气冷,我没吃的,生了一场病,差点病死。”萧凌开门见山讲出自己的窘状,想激发三叔的热心肠。
三叔扭头看一眼门口纳鞋底的三婶,看到她无动于衷,他唉了口气,接着砍柴,不接萧凌的话茬。
萧凌发现了三叔的惧内,今天能不能借来粮食,三婶的话似乎比三叔的话更有份量。
“三婶,我想借一百斤粮食,来年收了麦子,我还你们一百二十斤。”萧凌对三婶说。
三婶似乎变成聋哑人,假装没听到,专心纳她的鞋底。
萧凌只好继续求三叔:“三叔,你看这事......”
“凌啊,我家有四口人,吃的喝的穿的花的都比你多,三叔的压力比你大啊。”三叔叫苦不迭。
萧凌的心像被针扎了似的难受,这就是自己的亲戚!
“我不借多,二十斤总可以了吧?”萧凌主动降低了要求。
三叔再次扭头看三婶,她像尊石像,仿佛心肠是铁石做成的。他明白了不能出头,不然今晚就有一场大战。
他无奈地说:“凌啊,三叔也没法啊,你要有多余的粮食,借三叔点?三叔也保证将来一定多还你些。”
“三叔,我父亲......”万般无奈下,萧凌只有将失踪的父亲拉出来,期望三叔能看在父亲的面子上,雪中送炭一次。
“哎,别提你父亲了。他的抚恤金我一分也没花。花钱的时候你想不起三叔,没钱你才想起我来,早干吗去了?”提起这件事,三叔似乎有说不完的理由。
三叔连父亲的抚恤金都盯上了,可见心肠也是歹毒。
萧凌有种深深的无力感,看来今天注定要落空,继续饿肚子了。
吃顿饭,吃出惊天动地的感觉,也是没谁了。
萧凌吃完饭,背上药蒌,拿起连射弩,第二次进山。
现在家中不是一口人,而是三口人啊,消耗量大,自己作为男人,必须担起养家的责任。
绕过护山的村民,走进密林深处,每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的,怕动静太大,惊动了大型的野兽,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这次,萧凌不仅采到大量蒲公英,还有黄芪,更重要的是采到一只野山参。
一般的山参只拇指粗细,这只长到胳膊大小,证明这儿人迹罕至,才没被别人采走。
越是如此,证明这儿越是危险,要不然别人为何不来呢?
虽然如此,萧凌也没害怕,手里有连射弩,老虎不来就算了,来就灭了它。
杀了老虎,官府送三十两银子呢,采多少草药才能赚到这笔钱啊!
现在还要养活两个女人,必须大胆些,勇敢些!
萧凌在山里设下陷阱,等待过路的小动物。还别说,真等到一只半大的野猪,掉进陷阱里,左冲右突,却无法逃脱。
萧凌找到一只带尖的石头,瞄准野猪的脑袋拼命砸,一直砸到它死翘翘,才背着它下了山。
一到家,看到院子里情况,萧凌傻眼了,然后是无边的感动。
原本脏乱差的院子,被母女二人收拾得干干净净,胡乱堆在角落的木头劈成木柴,整齐码在灶房门口,锅刷得像新的一样锃亮,油乎乎的灶台也被清理得一尘不染。
看来,家里有女人就是好啊!
徐秀梅埋怨萧凌:“吃饭家伙必须干净,以后不许那样脏了。”
萧凌伸出大拇指称赞她:“太能干了!”
坐在门口晒太阳的林溪惊喜地问萧凌:“从哪来的野猪?”
萧凌骄傲一笑:“当然是山中打来的,顺便采些药材,下午拿到镇上换点米吃。”
在二女的帮助下,萧凌给野猪拔了毛,放在案板上,用刀剁成巴掌大的肉块,加上盐腌起来。
把猪头和前后腿放进锅中,再加上胡椒盐等调料,添上水大火炖。
炖到七八成熟,肉香四溢,整个院子,甚至整个村子都是冲天而起的香味。
过路的闻到这香味,不觉咽了一口口水。
等肉炖熟,趁着热呼劲,徐秀梅给每人盛一碗,端到饭桌上,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。
吃饭时,萧凌很体贴地把碗中的肉块夹给林溪,好让她多吃几口肉,早些把身子养好,好早些下手哇。
林溪黑着脸,不领情不说,还嫌弃萧凌的筷子沾了唾沫,坚决不吃。
萧凌也没跟她计较,自己吃饱,把草药拣干净,背着篓又到大营镇卖草药。
这次因采到野山参,多卖了二两银子,一共得到不足五两。这些钱买成米,够一家三口人吃好久了。
萧凌把钱装进荷包,很高兴地向粮食店走去,走一段路就要摸摸钱在不在,怕被别人偷走。
经过一个十字路口,不提防被一个人给撞了一下,萧凌没在意,问他有事没有。他摇摇头,赶快闪人,萧凌也继续向前走。
走了几步,萧凌一摸荷包,鼓鼓的荷包不见了。
萧凌心中一咯噔,暗叫不妙,刚才撞自己的人一定是一个惯偷,趁着撞人的慌乱间隙,顺走了自己的钱。
萧凌赶忙扭头,寻找刚才撞自己的人,街上人来人往,哪还有刚才那人的身影?
快跑几步,来到十字路口,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寻找,果然发现向北的路上,有一人低着头,步履匆匆,时不时扭头回看,明显是心中有鬼!
萧凌向北急追,一会儿功夫,追到他身后,大吼一声:“站住!”
他不仅不站住,还撒腿就逃。
萧凌不顾一切追上去,银子用来养家糊口用的啊,被他偷走,自己就要喝西北风。自己饿了不要紧,两个女人是无辜的。
对方像一只兔子,跑得贼快,可萧凌却是军人,拉练时一口气跑十公里也没问题,小偷哪有这样的体力?
不久,在一个狭窄无人的巷道里,小偷被萧凌追上。
萧凌脚尖点地,身体拔地而起,像一颗炮弹砸向小偷的后背。
小偷挨了一记重击,没有提防之下,身体失去重心,扑倒地上,摔得四肢痛疼,哎哟哎哟杀猪似地叫出声来。
萧凌落地,向前急走两步,用脚尖踩住他的胸口,厉声喝道:“钱还我!”
“什么钱?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!”小偷不承认偷了东西。
萧凌镇定地说:“把钱主动交出来,饶你一次。逼我动手自己找,你麻烦就大了!”
小偷虽然偷了东西,却还嚣张跋扈:“麻烦?你不知道我是谁吧!知道我是谁,你就不敢说大话了。”
萧凌快给气笑了,见过小偷,没见过如此嚣张的小偷,话里话外还带着威胁,真是活见鬼!
问他:“你是何方神圣?”
小偷理直气壮道:“我是德贤帮的人,德贤帮你知不知道?”
听名字,德贤帮似乎很高大上,实际上,它是小偷组织,帮众十几人,在大营镇专门偷老百姓的东西。白天偷过路人的钱,晚上偷牲畜,再卖掉换钱,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藏污纳垢的小帮派。
他们人多力量大,镇上的人几乎全被他们欺负过,或者被他们偷过东西。提起这个帮派,无不恨得牙痒痒,希望他们早些遭报复,早些完蛋。
以前,萧凌在乡下种地,很少到镇上来,没有听过德贤帮的名号,并不知道他们的恶行。
就讥讽他:“德贤帮?没听说过。就你们这样的小偷也配称德和贤?丢人现眼的帮派还差不多少。”
小偷本以为说出德贤帮,靠帮派的赫赫名声就震住萧凌,根本没料到萧凌像愣头青一样,还敢挖苦帮派。
“你没听说过我们王帮主的名字?”小偷得意洋洋的。
萧凌轻蔑扯扯嘴角:“我倒是听过王八蛋这个名字!”
小偷变了脸色,大怒道:“你完了,骂我们帮主,你摊上大事了!”
萧凌指着他的鼻子骂他:“偷东西还有理了?管你是哪里的王八蛋,钱给老子拿出来!不然弄断你的腿!”
“好,你厉害,得罪我们德贤帮,你等死吧!”小偷从怀里掏出荷包及银子,扔给萧凌,“不识好歹的玩意儿,你等着,德贤帮一定让你后悔。”
萧凌指着自己鼻子说:“记住,老子我名叫萧凌,小寨村人,欢迎随时来作客。不过来之前,先把脖子洗干净,好让老子砍死你们!”
小偷暗暗记下萧凌的名字和住址,心中恨恨地想:有眼不识泰山的玩意,还敢在我面前充大尾巴狼?将来怎么死的都不知道!
萧凌斜眼看她,不认识她似的,心中感叹:都说女人善变,果然人前一套,背后一套啊!
“别闹!”萧凌劝她,“我跟冬雪嫂子是清白的。”
“清白?”林溪醋海泛波,酸溜溜说,“她比我漂亮,比我会哄人,你喜欢她,不喜欢我,是不是?”
萧凌很是无语,沉默一会儿才说:“拜托,她生过孩子了,是少妇。你呢,是少女。少妇与少女哪个好,我自己不清楚?”
“再说,我的境界就那么低,喜欢少妇不喜欢少女?”
“少妇会玩啊!”林溪红着脸说。
萧凌嘴角上扬,调侃她道:“你一个少女,没有经历过那种事,却能说出这种骚话,小脑袋天天想什么呢?一点也不纯洁!”
林溪生气地说:“你们男人不就这德性?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,凡是漂亮的,都想推倒?”
萧凌说:“到现在为止,我连你都没推倒,凭什么推倒别人?”
仔细想想萧凌在床上的规矩模样,林溪觉得萧凌不会那么大胆,心里稍微舒服些。
她本来不想闹了,结果菜菜从狗窝里爬出来,到她脚下,闻了闻,还舔她的腿。她讨厌菜菜,一脚给踢很远。
菜菜立刻凄厉地尖叫起来。
萧凌看到菜菜像一个黄线团,从她脚下滚出去很远,心疼得不得了,赶忙走过去,抱起菜菜,捋它圆圆的小脑袋,安慰它。
好久,它才不叫唤。
萧凌生气对林溪说:“你这女人一点也不善良。你心里有火,冲我发啊,我接着就是,打小狗算什么本事?”
林溪无理闹三分,昂着小脑袋,质问萧凌:“心疼小狗是不是?我一个大活人,你都不心疼,一只牲畜你当成宝。我还不如一条狗?”
萧凌想了想说:“你是人,是强者。它是狗,是弱者。强者要为弱者遮风挡雨,而不是去伤害它们。”
“再说,都是无家可归,你何必跟一只狗过不去?”
林溪狠狠剜一眼菜菜,怒容满面道:“有我没它,有它没我,在我与它之间,你只能选择一个!”
“小孩子才做选择题,”萧凌不假思索说,“我两个都要!”
“那好,我们现在就走,你跟狗过日子吧!”林溪拉住徐秀梅的手,就准备往门外走。
徐秀梅当然不听她的了,劝她不要生气,萧凌是大善人,爱护一切弱小者。
林溪抹着眼泪,说:“他一个大男人,结了婚,不疼自己的媳妇,却和寡妇不清不楚,全村人都知道他的事,我不要面子的吗?”
徐秀梅叹口气:“好了,别闹了,你也知道萧凌天天晚上在家陪你,没有机会与小寡妇亲热。”
林溪的眼泪跟不要钱似的向外喷涌:“做那种事需要很久吗?一炷香的时间就能解决。他只要想做,随时就可以拿下小寡妇。这口气,我咽不下去!”
萧凌冷眼看她,不冷不热反问:“一炷香?你也太小看我了!不信今晚就试试!”
“呸,不要脸!”林溪跺着小脚,似在生气,也似在撒娇。
从结婚到现在,她和萧凌虽然住一张床,却从不越界。到现在为止,萧凌还是处丶男,她还是处丶女。
一方面是萧凌不想提前搞定她,而她也对萧凌有戒备心理,所以还没有完成那件神秘的仪式。
“不行,今天必须离家出走,今天不走,他还会欺负我。”林溪嘴上说着要走,脚却生根似的不挪步。
明知她在闹小脾气,可也太无理了,萧凌看了头大三圈,她的意思很明显,是想要自己哄她开心啊!
萧凌就走到她身边,安慰她:“你走了也可以,把我的七十七两银子还我。”
“......”
林溪傻眼了。
作为资深小财迷,好不容易存下一笔钱,还要还回去?
才不给他!
萧凌一招拿捏住她的七寸,知道方法起了效果,又说:“要是不走,十天内,我给你赚一千两银子。”
“这可是你说的,一千两银子,不然我还会走的!”林溪像个孩子,听到银子立刻破涕为笑。
一千两啊!
现在这么穷,一千两称得上是一笔巨款了。
萧凌抱着菜菜,对她说:“以后还打狗吗?”
林溪也不嫌弃菜菜脏了,从萧凌怀里立刻抢走,搂在她自己怀里:“我家菜菜最可爱了,走,喂你吃饭去。”
一场没有硝烟的家庭战争,就这样被萧凌化解于无形。
萧凌暗出一口气,女人啊,可爱又可恨!
解决完家里的事,萧凌又走出家门,找到何赛飞家。
这次与小寡妇的风波,能安全渡过去,全靠何赛飞勇敢站出来,指证流氓何朝造谣传谣。没有他的指证,自己现在已经浸猪笼了。
萧凌是恩怨分明的人,有恩报恩,有怨报怨。既然何赛飞帮助自己渡过难关,就不能轻飘飘放过去,必须帮他一把。
何赛飞热情招待萧凌,问萧凌有啥事。
萧凌也不隐瞒,坦率告诉他,他对自己有恩,想报答他。
他客气拒绝了,都是同村人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说这些话就见外了。
萧凌问他:“我有一个发财的项目,你愿不愿意一起发财?”
“什么项目?”听到发财两个字,家庭不富裕的何赛飞感兴趣起来。
在乡下,十家九贫,人人都想发财,可没有发财的机会啊。现在有机会,岂能放过?
萧凌把将来的计划告诉了他。
原来,萧凌想开医馆,不知道开在哪里合适。村子里有村医,可他医术不精湛,耽误大家的病情。开在村子里,给村民治病,但外村人不知道,发不了大财。
在镇上开,人多了,如何解决药材却是个问题。
所以,萧凌想培养何赛飞,跟着自己一起采药材。当他懂得药材的基本常识,能独立干活时,萧凌就要开医馆了。
药材就从他手里进货,等于给他一条新的赚钱方法。毕竟,他还可以种地,还可以采药,赚别人的两倍的钱,一定能迅速发财的。
而且萧凌相信自己医术过硬,不用太久就会打响名声,需要的药材量越大,他将来赚的钱越多。
说白了就是带他一起发财。